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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职校教师建设意见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8-23 11:46:13

济南市教育局日前出台《关于强化职业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组建意见》,推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到2020年,实行职业学校编制动态管理,教职工编制以全日制在校学生数为基本参数,根据学校类别综合考虑学校专科特点,按教职工与学生比例确定。

各学校可在编制设置政策框架内,结合专科建设、课程和教学改革实际,科学核定专任教师、教辅人员、管理人员比例,专科技能课与公共基础课师资比例。

根据规定,学校可将教职工编制总数的20%用于聘用专科兼职教师,所聘人员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学校拥有该类教师聘用的自主权,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用编申请,在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同意的用编数额内,自主决定聘用专科兼职教师。除按学生定额核定预算的学校外,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确定专科兼职教师薪酬水平并核拨经费。

今后,济南职业学校新进教师,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

应聘职校教师一般应具备相应专科工作经历。应聘中等职业学校专科教师岗位,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所需专科工作经历、三级以上职业资格(高级技工、助理工程师)或助理以上非教师所需系列专科技术职务;在专科教师紧缺的情况下,允许教学急需但没有教师资格证的专科技术人才参加学校招聘。高等职业学校50%以上新进专科教师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所需专科工作经历、非教师所需系列中级以上专科技术职务或二级以上职业资格(工程师、技师)。

此外,具备以下三类情形或资格人员可不受工作经历限制,直接应聘职业学校教师职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具有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资格的人员,可以直接应聘职业学校专科教师岗位;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科技术职务资格、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直接应聘高等职业学校专科教师和实训指导教师岗位;全国职业技能竞赛二等奖以上、全省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的优秀选手、获得高级技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直接应聘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指导教师岗位。

济南市还将建立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培养培训合作交流机制。其中,“合作”机制主要在职业学校与企业之间展开,搭建企业优秀生产技术人员和学校专科教师互动交流平台,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共赢的校企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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